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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棕科園藝”負責人介紹,‘夏日紅絨’是棕櫚生態(tài)城鎮(zhèn)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培育,并授權“棕科園藝”獨家商業(yè)開發(fā)的山茶屬植物新品種。該品種于2017年獲得國家林業(yè)局頒發(fā)的《植物新品種權證書》,品種權號為20140148,保護期限為20年。
據(jù)了解,高州市長坡鎮(zhèn)某花木場主人陳某,未經授權許可,私自繁殖、生產、銷售‘夏日紅絨’,嚴重侵犯了植物新品種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嚴重損害了“棕科園藝”的合法權益。為此,“棕科園藝”于2020年3月,就陳某的侵權行為,向廣州市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
趙強民告訴記者:經該院兩輪庭上審理,鑒于陳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態(tài)度誠懇,積極配合相關處理工作。因此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協(xié)議。陳某承諾不再種植該品種,同時將該侵權品種產品全部無條件交由“棕科園藝”處置。
5月29日,直徑20厘米的美植袋栽培的5317株侵權四季茶花新品種‘夏日紅絨’產品,已由“棕科園藝”全部裝運離場。“通過此次行動,讓種植戶切實認識到,未經合法許可,生產、繁殖及銷售擁有植物新品種權的苗木品種是違法行為,同時起到了較好的普法宣傳和警示作用。”“棕科園藝”負責人說。
中國野生植物保護協(xié)會植物新品種分會副秘書長章成君研究員認為,對植物新品種的侵權,采取沒收產品的方式處置維權,比單純的銷毀維權更節(jié)約社會資源。對于提高全民的植物新品種權保護意識,維護育種者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北京盈科(昆明)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法律事務部主任仲英豪律師說:植物品種權從法律性質上而言,屬于私權利。面對侵權行為,品種權人應當積極的采用行政投訴、提起訴訟等手段進行維權,使侵權者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才能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