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助商鏈接 |
變更綠地賠償額大提升最高每平方米要多萬元
“賠償數額提升最大的,應該是變更綠地這一塊”,市政和園林局行政許可處處長汪仁剛告訴記者,對于工程建設要占用變更綠地的,分為劃撥性用地和經營性用地兩類。其中劃撥性用地每平方米的平均補償標準,由以前的750元上升至3300元;而像房地產開發(fā)等經營性用地導致變更綠地的,新的辦法規(guī)定將按照該地塊出讓價格或者同類地段土地出讓價格確定。
“這樣變化就大了”,汪仁剛向記者舉例解釋,按照以前的標準,經營性用地導致占用一類綠地(解放環(huán)路以內),每平方米的補償標準不足千元。而現在一類綠地的地塊出讓價已經達到了每平方米1.5萬元以上,“光這一項就是上萬元的差距,以前的補償標準跟市場價格相比實在太低了”。汪仁剛告訴記者,隨著城市化的加快以及綠化行業(yè)的快速發(fā)展,以往采用的“綠化補償標準”已滯后社會的發(fā)展,此次上調是在對比市場土地價格和綠化成本費用后研究決定的。
伐樹賠償標準參考市場價砍20年香樟多賠近3000元
在新的賠償辦法里,記者注意到,除了變更綠地,砍伐樹木的賠償標準也明顯提高。以落葉樹無患子為例,砍伐一株胸徑15厘米的無患子,以往的賠償標準為455元,而新的標準為1375元,上漲了近1000元。而一株胸徑為40厘米的香樟樹,樹齡至少在20年左右,根據新舊賠償標準對比,砍伐這樣一株香樟樹,今后則要多賠償近3000元。
“這主要是參考目前樹木的市場價格來評定的”,汪仁剛告訴記者,跟幾年前相比,目前不少樹種的市場價格都大幅上漲,以往的賠償標準遠遠低于市場價格,已不能適應需要。如胸徑15厘米的無患子,目前的市場價格為3100元;胸徑15厘米的香樟,目前的市場價格為1150元。除了上述兩條以外,在新的辦法中,還明確了臨時占用綠地價格,并將賠償標準由原來的每平方米1.73元上調至2.5元。與此同時,辦法還增設了原標準中沒有的片植灌木(色塊)、藤本植物等項目。
城市土地類型重新調整賠償標準比蘇州、南京低
新實行的賠償辦法還對我市的城市土地類型進行了調整,新調整后的土地類型中,一類地區(qū)包括解放環(huán)路以內(含)和風景名勝區(qū)范圍;二類地區(qū)則包括一類以外,快速內環(huán)以內(含);三類地區(qū)為二類以外,高浪路、山水東路、環(huán)湖路、梁湖路、錢榮路、錢威路、312國道圍合的環(huán)線以內(含);其他地區(qū)則泛指三類以外的地區(qū)。而由于劃撥性用地導致變更綠地的,新實行的辦法規(guī)定,一類地區(qū)補償費標準為4800元/平方米,二類地區(qū)為3800元/平方米,三類地區(qū)為2800元/平方米,其它地區(qū)為180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