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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苗木網2011年6月24日訊: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幾年來,紹興市大力開展綠化造林,加強森林資源的培育和管理,林業(yè)生態(tài)建設取得顯著成果,全市森林覆蓋率提高到54.03%城鄉(xiāng)環(huán)境面貌得到明顯改善。2011年,為進一步加強森林生態(tài)建設,紹興市政府又出臺了關于加快平原綠化造林推進森林紹興建設的意見》要求到2015年,全市完成平原綠化造林15萬畝,平原地區(qū)林木覆蓋率提高到18%以上,基本建立起比較完備的森林生態(tài)體系,平原地區(qū)生態(tài)環(huán)境和人居環(huán)境得到明顯改善。
為實現這一目標,紹興市從實際出發(fā),重點實施平原綠化“四大行動”
實施“四大行動”中,紹興搞活機制,推進工作開展。一是綠化用地機制。因地制宜采取各種形式解決平原綠化用地。如上虞市政府征用、租賃近萬畝海涂土地,用于濱海創(chuàng)意生態(tài)公園建設。紹興縣采取租地綠化方式,實施杭甬高速公路通道綠化工程。嵊州市采取租地綠化方式,建成104國道北大門13公里長的通道綠色林帶。二是資金投入機制。市縣二級政府財政布置專項資金用于對平原綠化扶持,同時依照“誰投資,誰受益”原則,明確綠化主體,積極鼓勵社會各界投資綠化事業(yè)。三是部門聯動機制。依照平原綠化工作總體要求,林業(yè)、建設、交通、水利等部門既分工負責,又通力協作,合力推進平原綠化工作。四是分級考核機制。市政府把平原綠化工作納入對縣(市、區(qū))和市級有關部門農業(yè)農村工作考核內容,各縣(市、區(qū))也建立相應考核制度,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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