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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路邊的野花不要采”,可還是有很多人為滿足私欲,隨意采挖路邊綠化帶的花草。更有甚者,為了美化自家庭院,打起了綠化帶中苗木的主意。近日,市公路段路政泗門中隊接到群眾舉報,在小曹娥鎮(zhèn)濱海村抓住了一個涉嫌偷盜苗木的老漢。
當天上午9時左右,市公路段路政泗門中隊接到一個舉報,稱有人正在余姚大道小曹娥鎮(zhèn)濱海村段路旁綠化帶里挖掘冬青樹。
接報后,中隊執(zhí)法人員立即出發(fā),不到10分鐘就趕到了現(xiàn)場,遠遠看到一個老漢倉促奔跑的身影。
“這個應該就是偷盜苗木的人。”果然,執(zhí)法人員一走近就看到滿地狼藉,幾棵冬青樹已經(jīng)被連根拔起,共有10棵冬青樹受損。“我們在小曹娥鎮(zhèn)政府城建辦的工作人員和村干部的配合下,找到了這個老漢。”泗門中隊副隊長徐歡立說。
老漢已70多歲,據(jù)其交代,因看到綠化帶中的苗木長勢喜人,很適合種在自家院子里,就起了偷盜之心。經(jīng)過執(zhí)法人員的批評教育,老漢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著手將10棵冬青種回原地,恢復原狀。
“按照規(guī)定,苗木恢復原狀后,老漢還要接受罰款。但是,鑒于他上了年紀,家里經(jīng)濟狀況不是很好,且已認識到了錯誤,出于以人為本的執(zhí)法理念,我們免除了對他的罰款。”徐歡立說。
有些人下意識地認為偷盜苗木僅僅是不文明的行為,除了道德層面的譴責,不會受到任何懲罰。然而,事實截然相反,偷盜苗木不僅違規(guī),嚴重的還可觸犯刑法。市公路段工作人員提醒市民,不要隨意采摘、挖掘道路兩旁的綠化植物,免得觸犯法律后悔不及。(記者張敏通訊員鄭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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